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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会会员(代表)大会

发布时间:2009-07-29浏览次数:信息来源:市总工会

1、会员(代表)大会的性质 基层工会的会员(代表)大会,是本单位工会的权力机构。会员(代表)大会要定期听取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,讨论决定工会委员会的重大问题,对其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。

  2、会员(代表)大会代表

  (1)会员代表实行常任制,会员代表任期与工会委员会任期相同,会员人数较少的工会组织,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会员大会,会员大会与会员代表大会职权相同。

  (2)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,一般应以工会小组或分工会为单位,由会员直接选举产生。代表的名额占会员总数的比例应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确定。 200人以下的,以占15%-20%为宜; 200-500人的,以占10%-15%为宜; 1000-3000人的,以占7-8%为宜; 3000-5000人的,以占5-6%为宜; 5000人以上的,以占4-5%为宜。

 

  3、会员(代表)大会会前准备工作

  (1)写出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请示,报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批准。

  (2)组织选举会员代表。

  (3)酝酿工会委员会、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。

  (4)拟写工会工作报告、工会财务工作报告、经费审查工作报告和大会决议草案,以及大会表决办法,选举办法等文件。

  (5)认真做好各项会务组织工作。主要包括:大会议程和日程安排、证件制作、文件印制、准备选票、会场布置等

  (6)召开会员(代表)大会的预备会议。

 

  4、召开会员(代表)大会一般议程

  (1)开幕式

  (2)作工会工作报告、工会财务工作报告(可书面)、经费审查工作报告(可书面)

  (3)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决议的形成,大致经过以下几个步骤:

   ①、准备决议草案。大会前,在广泛听取会员群众的要求和向同级党委请示汇报的基础上,由工会委员会讨论研究,提出意见和方案,草拟大会决议。

   ②、讨论修改决议草案。在大会召开期间,召集会员代表充分讨论,集中正确的意见,修改决议草案。

   ③、表决通过决议。表决通过决议时,出席人数必须超过全体会员代表的三分之二,方能表决;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二分之一,方能通过大会决议。

  (4)、决议内容

   ①、通过工会工作报告决议;

   ②、通过工会财务工作报告决议;

   ③、通过经费审查工作报告决议;

   ④、通过其他重大问题的决议。

 

  5、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应具备的条件

  (1)本人为中国工会会员;

  (2)坚持党的基本路线;

  (3)在生产、工作中起骨干作用,有一定的议事能力;

  (4)热心为会员群众说话办事,在会员中有一定的威信。

 

  6、会员(代表)大会的职权

  (1)审议和批准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;

  (2)讨论并决定基层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;

  (3)对基层工会领导人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;

  (4)选举工会委员会、经费审查委员会,或补选、增选工会委员会、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成员;

  (5)选举出席上级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。

 

  7、会员(代表)大会和委员会的'次数''届数'排列 基层工会召开的会员代表大会累计排列叫''。届期内的会议按次数计算,代表大会选出的委员会累计排列叫''

 

  8、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有何不同 《中国工会章程》规定,基层工会组织的建立或换届选举,可以召开会员大会,也可以召开会员代表大会。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相同的。它们的不同之处在于,实行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的工会,其会员的民主权利是通过会员选出的代表来实现的,民主选举工会领导班子也是通过会员代表来实现的。为什么要规定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这两种形式呢?主要原因在于基层工会会员人数和生产岗位分布情况差别较大,采用一种方式行使民主权利有许多不便,有些基层单位会员多,分布广,召开会员大会非常困难,所以就需要用会员代表大会的方式来行使会员的民主权利。至于如何确定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,其主要依据应视会员人数的多少和分布情况而定。会员人数大体以200人为界限,200人以上的基层工会,可召开会员代表大会,200人以下的基层工会,可以召开会员大会。有些基层工会会员人数虽然不足200人,但会员的工作驻地比较分散,而且三班倒,不便集中,召开会员大会确实有困难,经上一级工会批准,也可以召开会员代表大会。